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示范引领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06-29 16:38:25 打印 字号: | |

6月26日上午,扬中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该案由扬中法院院长朱晓军独任审判,扬中市检察院检察长康珺出庭支持公诉。

整个庭审过程,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个环节,有序展开,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经法庭审理查明后,对该案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此次法检“两长”同时出庭、依法履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扬中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扬中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责任制新常态,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进一步激励审判队伍干事创业、担当履职,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