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扬中法院刑庭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发现,被告人在实际经营X商行期间,未按照工商登记范围进行经营,而是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且判决生效,但X商行运营状态仍为在业。对此,我院刑庭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
该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并于近日予以复函。
经核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X商行营业执照,并集中开展专项排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该局迅速启动全市八大网格巡查监管,集中对全市重点个体经营户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个体经营户等市场主体864户次,发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1个,已依法立案查处。对部分轻微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延伸审判服务职能,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