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扬中法院立足人民法院职能,制订出台《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着力打造五大工程,提出了15项具体司法服务措施,切实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
打造重点产业护航工程,提升司法服务精准度。主动服务乡村产业振兴,支持发展新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优化乡村营商环境;营造农村良好法治环境,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保护农村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
打造诉讼便农提速工程,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突出特色品牌引领,新坝法庭打造“彩虹桥”法治维权基地,开发区法庭打造“典亮乡村”法治示范基地。
打造涉农审判提质工程,提升乡村振兴贡献度。助推平安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有力有序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大民生案件审执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生存生活基本权益;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助力美丽宜居乡村。
打造乡村治理增效工程,提升基层治理融入度。积极构建“村—镇—庭—院”四级乡村诉调对接网络,形成各方共同参与的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格局;加强对各类调解组织的指导,健全类案信息反馈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打造乡风文明提优工程,提升文明建设参与度。完善涉农家事审判机制和工作方法,促进乡村家德家风建设;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