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们的雪中送炭,我一定会好好生活下去,照顾好老伴,最起码我们再也不会对生活心灰意冷……”日前,一位年逾七十的老人在儿子的陪伴下,亲手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我院,希望把信交到我院院长手中。这是他写给朱晓军院长的第二封信。
他的第一封信是半年前写给朱晓军院长的信:“妻子出事,如今赔偿的钱一分没有到位,家里更是请不起护工,只能自己歇下来长年累月的服侍她,但现如今我年纪也越来越大,自己身体也越来越差……”字里行间流露出心酸和无助。
朱晓军院长收到了老人的信后,立即转交执行局办理。我院对老张的信访诉求进行了认真审查。
原来,十年前,老人的妻子周某跟随被告人张某做小工时发生意外导致伤残。后周某就受害赔偿事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周某医疗费等费用28.4万余元。但张某未依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付款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均未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本案不得以终本结案。
因为这场事故,周某不仅花费了大量的治疗费用,而且瘫痪在床,无法继续劳动,老人也不得已放弃工作,承担起照顾妻子的重任,这让一个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随着时间流逝,老人年事已高,也有些力不从心。而唯一的儿子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微薄的工资根本无力应对家庭的现状。
案件立案恢复执行后,我院干警迅速对被执行人进行线下线上的查控,但被执行人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申请人亦无法提供任何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员调查后认为,老人家庭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救助,便将这一实情向院领导作了汇报。此后,执行员先后上门指导老张填写救助申请表,帮助老人准备需提供的材料,并主动与村委会对接协调,完成司法救助从审批到报批的所有事项,最终为周某向市委政法委申请到司法救助金。下一步,我院将做好案件后续执行工作,努力追索欠款。
司法的温度往往体现在办好每一个个案中。今后,我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妥善解决案件当事人的紧迫困难,加大救助对象的筛选力度,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