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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我们一直在努力
  发布时间:2022-02-16 09:57:21 打印 字号: | |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日,绿扬集团职工代表给我院送来两面锦旗,对我院民二庭及承办法官全力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表示衷心的感谢。

绿扬集团是我市老牌企业,也曾是我国电子仪器行业的骨干企业。后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导致企业143名职工工资身份置换金等款项被长期拖欠,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依法保障。

因绿扬集团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经债权人申请,我院在执行程序中依法裁定转为破产清算程序。2018年8月31日,我院裁定受理绿扬集团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因未能招募到投资人,重整无望,2019年6月10日,我院裁定宣告绿扬集团破产。2020年2月26日,绿扬集团债权人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期间,我院严格依法审理、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管理人依法淘宝网公开拍卖破产财产,最终绿扬集团破产财产经过6次降价,在第7轮拍卖中,竞拍成功交易。

然而,绿扬集团职工债权高达1203万元,债权清偿率较低,职工情绪不稳定,矛盾异常突出。职工多次到法院、市政府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为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妥善解决破产企业职工债权问题,我院主动出击,与管理人共商共议,逐一深入研究研判各类问题,多措并举提高职工债权的清偿比例。

首先,管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缴绿扬集团股东未出资到位股本金、返还不符合规定分红;法院快速审理,判决生效后,联系执行部门依法强制执行,予以追缴,至第二次分配之日,可供分配的股本及分红224.08万元。

其次,就职工债权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对破产人在《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债权,与抵押权人进行协调,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从担保债权中优先受偿113.34万元。

再次,绿扬集团破产后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与市税务局、市政府进行协商,减免房产税42.0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2万元。

最后,考虑到职工债权不能全额清偿,管理人让渡部分管理人报酬21余万元,法院对破产案件申请费97858.8元全额减免。

最终,职工债权清偿率最低达到63.14%,绝大部分职工达到全额受偿。

破产清算是加快推动市场出清的重要法律途径,也是在企业处于困境中保护企业职工的一个重要方式。近年来,我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最大化突出职工权益等民事利益保护,做到破产不“破”职工权益,不“破”社会秩序。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妥善办理涉民生、涉企案件,切实将解决民生问题、保障职工债权利益摆在破产审判的重要位置,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