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更加到位地履行执行工作职责使命,满足人民群众实现胜诉权益的期盼,我院重点针对辖区内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并邀请市检察院对此次执行案件进行“零距离”监督见证。
8月13日凌晨5:30,天色未亮,由党组书记、院长朱晓军带队,2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计划分兵四路,根据前期摸排的案件线索,直奔执行现场。
朱院长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油坊镇某村执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张某向何某租赁房屋,1万元租金未按照约定的日期给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直联系不到张某,今早,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张某家中,在向张某的母亲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依法向其母亲宣读了搜查令,对全屋进行了搜查。搜查后,执行干警再次告知了张母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要求其积极劝导张某配合工作,向法院提供有价值的财产线索。搜查完毕后,我院于近期对该房屋中张某所属财产进行查封、处置。
第二站,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钱某家中,钱某与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钱某应偿还徐某5万余元及利息。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得知再不配合法院工作将会被罚款甚至被司法拘留,钱某不再逃避,积极面对,立即凑款2万元给付申请人,余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执行过程中,干警们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诫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既做到善意文明执法,也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法院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坚定决心。此次集中执行共出动警车5辆,拘传被执行人6人,结案5件,其中执行完毕2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15万余元。
今年以来,我院已开展集中执行23次,查找案件被执行人125人次,执行到位标的金额共计1300万余元。下一步,扬中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更加强有力的执行行动为民服务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