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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一案例入选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2-23 16:39:02 打印 字号: | |

   222日,江苏省高院发布2020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我院报送的佳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镇江昆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其中。本案是人民法院在破产审判中贯彻绿色原则的典型案例。

佳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明公司)、镇江昆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泰公司)是两家位于江苏省扬中市的新型材料生产企业。近年来,受环保监管政策收紧、行业竞争加剧以及自身盲目扩张、经营不善等因素影响,两家企业先后进入破产程序。两家企业遗留下来大量环境有害物,其中,佳明公司存放有危化品472瓶(每瓶500ML)、危险废物10.5吨、固体废物605吨,昆泰公司存放有危化品29.3吨。上述物品存放地点距离长江仅400多米,破产企业的环境有害物处置稍有不慎,就可能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

为此,我院受理佳明公司、昆泰公司破产清算案后,在了解到两家企业存在大量危化品和固废物并有可能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并会同相关部门就环境有害物对长江沿岸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要求管理人拟订处置预案,积极协调联络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公安等政府部门,明确职能分工,依法高效有序开展危化品和固废物移除工作,确保处置工作合法合规,积极协调属地公安机关做好危化品处置监管工作,由属地派出所出动警力,对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录像,确保移除、处置过程不发生污染事故,避免对长江沿岸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破产审判,不仅只是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转型升级,还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我院把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破产审判的优先位置,加强府院协调联动,全程指导、帮助、监督管理人开展危化品、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通过安全、合法、低成本的处置,取得了保护长江沿岸生态环境和保障债权人利益相统一的良好效果。我院相关做法还被写入了2020年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责任编辑: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