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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三步走推进民法典落实
  发布时间:2021-01-26 15:48: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扬中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三名法官助理就该庭正在办理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进行研讨,特别是就案件法律关系、法律适用,与民法典的衔接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将讨论意见向员额法官进行汇报,为法官案件办理提供辅助。

 自民法典实施以来,该庭坚持以司法为民、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认真比较学习,加强案例研讨,突出价值导向,全面推进民法典落实。

 一是对比式交流,推动学习常态化。结合民法典实施有关要求,将民法典与原有的法律、司法解释等进行对比梳理,特别针对民法典中新增的内容进行对比学习;利用周五学习日、党支部学习交流等定期开展新增及重点知识点的学习,并积极交流学习心得,为后续案件审理提供理论基础。

 二是实践化研讨,推动适用精准化。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针对该庭所受理的案件进行案件分析,积极开展法律论证,寻求解决方案,寻找自身法律适用的短板;针对庭室受理的小额速裁案件按照能否适用民法典进行类型化梳理,及时统计归类,为后续审判提供参考;立案庭法官助理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初步建立法官助理案件研讨模式,对辅助办理案件中,法律适用有疑惑的,积极进行沟通交流,重点问题请示员额法官,确保案件法律适用精准性。

 三是价值性引导,推动落实长效化。针对立案庭职能条线长的特点,结合民法典进行价值性引导,在案件受理环节,积极向当事人宣讲民法典知识,宣传诉前调解非诉解决模式,引导当事人依据法律理性维权;积极利用诉前调解开展民法典宣传,在调解中积极运用民法典法理向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肇事责任纠纷等案件中积极引导当事人,促成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信访接待中,积极通过民法典宣讲向信访当事人进行法律讲解、释明,落实院庭长接待,对信访当事人反映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建议与意见,引导信访当事人合理理性维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相统一。


 
责任编辑: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