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破产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20-11-18 09:57:28 打印 字号: | |

目前破产案件共计结案15件,根据计划安排,在完成全年结案20件的任务基础上再结2件……,在前不久召开的破产审判工作会议上,我院民二庭庭长丁剑锋对今年以来破产案件工作审理情况进行交流,表示确保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基本实现3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清结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我院践行习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党组书记、院长朱晓军多次组织召开破产管理人会议,参加业务部门工作例会,听取对近五年来未结破产案件逐一分析研判的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并亲自对接有关部门,为加快清理僵尸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组织保障。截至11月份,我院已超预期完成镇江中院分配收案10件的指标,达到13件,力争年底前完成收案14件。

为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凝聚合力优化营商环境,我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在审理海纳机电、亨正置业、永舟汽渡等破产案件中,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多次召开会议协商处理方案。积极与扬中国税协调,及时提交税收减免报告,申请对绿扬电子仪器集团、广源豆制品有限公司、正汉泵业有限公司破产立案后欠缴税费予以相应减免,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破产联动机制有效运行。

破产管理人是加快案件审理的重要力量,我院切实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监督,定期召开破产管理人会议,全面了解各破产管理人在手案件进展情况、主要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对案件办理重要节点即时沟通交流,确保案件办理按序时进度有序进行。同时,依托管理人引进第三方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助推案件加速审理。

此外,为确保破产案件规范化审理,我院出台破产案件及执行合同工作子方案,对破产案件的审理作细化规定。对有能力重整、和解的企业,给予挽救的机会,依法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能查封企业不动产的,慎用冻结企业银行账户措施,避免企业陷入资金周转困境,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挖掘潜能。目前,已确定2家破产企业,进行重整相关法定程序。

下一步,我院将一以贯之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会议精神,以“跑起来”的姿态,按照既定目标,紧盯案件重要流程节点,奋力冲刺,确保破产案件顺利审结。


 
责任编辑: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