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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2020-08-24 16:30:29 打印 字号: |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ZFH-(2020)商字第01号

项目名称:扬中市人民法院执行司法网络辅助

服务机构招标采购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富华”)受扬中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扬中市人民法院执行司法网络辅助服务机构招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YZFH-2020)商字第01

2、项目名称:扬中市人民法院执行司法网络辅助服务机构招标采购

为加强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质量与效率,切实贯彻执行省法院《关于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扬中市人民法院执行司法网络辅助服务机构招标采购,拟选定2家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3、采购项目预算:费用标准参考苏高法[2020]38号文附件二中各项收费上限(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投标无效)。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需提供)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出资人、开办人或股东的社会机构。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如有疑问请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7、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的单位于2020811-20208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至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大道239号办公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合法途径:报名购买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也可在线报名。投标人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805391241@qq.com,并电话联系代理人员。

8、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 821日下午1430 分(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地点:扬中市中电大道 239802室会议室

9、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2020 821日下午143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扬中市中电大道 239802室会议室

备注:为减少人员聚集,各供应商只允许派一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佩戴口罩)到达现场参与开标。

磋商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本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8952986880

联系地址:扬中市人民法院

11、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3094999058

办公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 239802室会议室

12、其他:

1)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扬中市人民法院”官网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中市人民法院”官网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产品及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 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 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2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 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3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复印件。

3.4 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供应商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6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7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 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8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江苏富华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代理服务费: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江苏富华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法计算。

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名称: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中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城西分理处 

账号: 32001757446052505038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江苏富华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磋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

6.7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磋商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合同草案条款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服务承诺;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和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5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8、响应文件签署

8.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8.3 有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四、磋商

9、磋商组织

9.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江苏富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9.2 磋商工作由江苏富华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0、磋商程序

10.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0.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10.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0.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0.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4)没有逐一说明提供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5)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11、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1.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1.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方案、人员、综合能力、业绩、商务承诺等。

11.3 评定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2、确定成交供应商

12.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12.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12.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江苏富华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2.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江苏富华均不退回。

13、编写评审报告

1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4、签订合同

14.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扬中市人民法院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扬中市人民法院采购活动。

14.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4.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5、询问

15.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江苏富华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江苏富华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6、质疑

1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江苏富华。

16.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江苏富华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6.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6.4 采购人或江苏富华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江苏富华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7、投诉

1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江苏富华的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江苏富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8、诚实信用

1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8.2供应商不得以向江苏富华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8.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江苏富华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8.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执行司法网络拍卖辅助工作,切实加强执行司法网络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法院执行司法网络拍卖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2名供应商,向其购买此项服务。

扬中法院司法网拍近两年的基本数据:2018年我院网拍标的物共264件,成交标的数96件,成交金额2.78亿元;2019年网拍标的物共215件,成交标的数79件,成交金额2.1亿元。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供应商负责辅助采购人完成网络司法拍卖各流程的相关工作,具体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拍卖标的视频或者 VR 制作、照片拍摄、文字说明等事项;

2、拍卖标的资料,包括拍卖公告、拍卖注意事项、拍卖财产照片、视频及文字说明等上传到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事项;

3、相关拍卖咨询,即根据评估报告书、执行法院提供的拍卖标的信息向意向竞买人介绍详情、 网拍流程以及相关竞买政策等事项;

4、引领现场看样以及登记看样信息(时间、地点、人数等)并提交给执行法院事项;

5、拍卖标的整理、清洁与保管事项;

6、执行法院委托办理的其他辅助性事项。

注:网拍辅助机构承担上述第(3)项及第(4)项务时,应当保存工作中形成的全部音、视频资料,并交由执行法院引入江苏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拍辅助机构必须严格接受执行法院的监督与管理。拍卖财产资料上传至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前,必须经执行法院审查确认。

三、服务要求

1、协助法院调查核实拍卖财产现状、权利瑕疵、过户条件、所欠税费等情况;承担法院受理的强制执行案件中已决定公开拍卖、变卖财产的相关辅助工作;

2、协助法院联系在公安机关有备案的开锁公司对标的物进行开锁;

3、协助法院查明拍卖财产实际占有、租赁使用以及瑕疵情况、不动产以及进行标的物的现场勘验,调查拍品详情如欠费、周边交通、学校、商业等配套设施信息等,填写《现场勘验记录表》,并按照要求拍摄照片、视频、VR、文字说明等,使用无人机对大型标的物进行航拍(如:土地、厂房、写字楼等);

4、协助法院对不经评估的拍卖财产进行询价,派出询价人员收集整理询价所需的材料,开展询价工作并出具询价报告,协助办理询价报告的邮寄等工作;

5、展示、推广拍卖财产、接受咨询、保管和引领查看拍品;协助法院张贴公告,并拍摄现场照片存档,将拍卖公告信息登报,联系各方送达拍卖文书;

6、协助法院制作《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法律文书,并交由承办法官审查;

7、协助法院办理资料整理、录入、上传、成交确认手续、交接手续等;

8、负责向意向竞买人提供网络司法拍卖及标的物情况的咨询服务,由客服人员接听咨询电话并耐心解答客户提问,指导客户参加网络司法拍卖;

9、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网站、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展示、宣传拍品信息;

10、协助法院组织实施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物现场看样,根据看样预约情况,确定看样方案,带领看样人员现场看样,维护看样秩序,看样结束后做好收尾清场工作,确保无人逗留、拍品安全无损,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看样情况,完成《看样反馈表》,供法官查阅;

11、协助核查拍卖保证金,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跟进案款到帐,拟定案款分配方案;

12、协助法院办理交手续及拍卖标的物清场工作;

13、协助代缴税费、融资咨询、居间中介等服务;

14、协助对拍卖财产进行清理维护、打包搬运、仓储保管(江苏省内室内不低于 1000 平方米,室外不低于500 平方米);

15、法院委托的其他执行工作辅助服务。

四、商务要求

1、人员要求:驻点人员不少于3人,应具备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估价、会计、审计、摄影、摄像、音像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响应性报价: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合同。响应性报价中应含辅助性工作的所有费用,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够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突击费用(临时加班加点产生的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遇最低工资调整、物价上涨、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税费调整、统计误差等)、责任及其他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3、服务地点:江苏省扬中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 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服务人员具体进场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5、售后服务要求

非工作时间,辅助工作单位须提供常设每周 7 ×24 小时服务与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如有特殊情况,对相关法院的服务通知,辅助工作单位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响应,1 小时内派驻人员到达现场。

五、保密义务

1、法院与网拍辅助机构应在委托合同中订立保密条款,或者单独订立保密合同。

2、在服务期间收集到的相关信息,未经法院审核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向社会公开发布;

3、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对竞买人以及其他能够确认竞买人真实身份信息、密码等,应当予以保密。

4、辅助工作机构对本项目中收集到的所有信息和法院提供的资料均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扩散或用于其他项目使用,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5、网拍辅助机构对其接触到的相关执行工作内部文件、工作秘密或者拍卖标的信息,执行当事人、意向竞买人或者参与竞买人的个人隐私、身份信息或相关商业秘密等信息,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留存或者用于其他目的。

违反上述义务给他人损失的,网拍辅助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执行法院或者执行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依法予以制裁。

6、网拍辅助机构人员上岗前,应向法院提交保密承诺书。网拍辅助机构安排人员上岗前,应当开展工作纪律及保密教育,告知其相关法律后果。

六、其它规定

1、辅助工作机构须按照以下规定及规范开展工作,接受执行法院、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

1.2扬中市法院内部的规章制度;

1.3上级法院如有新的政策、规定等出台或实行,辅助工作机构需无条件接受。

2、辅助工作机构在江苏省内应具备该所承担的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工作人员、设备设施等。

3、具备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监督平台,对查看现场记录、电话(网络)咨询记录,看样动态信息能够全程留痕,留档备查。

4、承担仓储、保管、运输工作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江苏省内应当具备相应的仓储场地和条件、保管设备和设施、运输设施和人员等;承担鉴定、评估、检验、审计工作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技术人员等。

5 网拍辅助机构向执行法院提交的拍卖标的照片、视频或者文字说明,应当客观准确,能够全面反映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拍卖标的存在质量或者权利瑕疵的,应进行特别标注提醒。

服装、珠宝首饰、烟酒等单一小件拍卖标的,每件不少于 3 张照片;不动产、汽车或船舶等拍卖标的,不少于 10 张照片;拍卖标的无法用照片展示全貌的,应录制视频展示其所有细节,时长不少于2 分钟。上述照片、视频、文字说明等资料或载体,应当与所涉案件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书材料一并立卷归档。未经执行法院同意,网拍辅拍机构不得使用。

七、不适合承担网拍辅助事务的情形

拍卖辅助机构接受委托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将立即终止其承担网拍辅助事务:

1、违反服务合同约定及其承诺的;

2、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工作秘密的;

3、擅自上传拍卖标的相关图片、视频或者文字材料的;

4、故意向意向竞买人提供不实宣传,或者故意隐瞒、夸大拍卖标的瑕疵等,引诱或者阻碍他人看样或者竞买的;

5、与他人串通或者利益交换,从事与其承担的网拍辅助事务相关的竞买行为的;

6、两次以上不能按期完成相关网拍辅助事务的;

7、网拍辅助机构的股东或隐名股东、实际控制人、出资人、开办人、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承担网拍辅助事务相关拍卖财产的;

8、网拍辅助机构因违法或违规经营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9、存在其他不适合承担网拍辅助事务的情形。网拍辅助机构因其故意或者过失行为,给执行当事人或者竞买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付款方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为约束供应商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服务费支付采用考核评价办法。付款方式为先服务后付费(待标的物处置结束后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关主体承担费用),一案一结付。(具体考核办法详见本文件合同)

 

第四章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

采用低价先法计足竞性磋商件要求价格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小数点保留一位),供应商报价最终得分各分项报价得分的总和。

10


2

服务方案

实施方案:根据项目技术方案的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评分。优15分,良10分,一般5分。

15


质量保证: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科学合理

确保本项目质量的具体措施进行打分。优15分,良10分一般5分。

15


合理建议针对本目特点出合理效建议进行打分。优15分,良10分一般5分。

15


服务承诺:相关承诺内容应全面、可行。承诺应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成果等方面,比较各投标人承诺内容的实质性及含金量进行打分。10分,良6分,一般2分,没有不得分。

10


后期服务:项目结束后对招标方提供的服务,比较各投标人承诺内容的实质性进行打分。优12分,良9分,一般5分,没有不得分。

12


3

商务部分

 

具有在淘宝网上为服务法院的拍品办理阿里司法拍卖的能力得5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缺项不得分。

5


具有在淘宝网上为服务法院的拍品办理阿里司法直播能力的得5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缺项不得分。

5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得5分:

(1)     依法登记的开办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事业单位,跨市或者跨省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开办资金应分别达到400万元和600万元。

2)其他企业法人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600万元,且已出资到位的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跨市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注册资本应在800万元以上;跨省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注册资本应在1200万元以上,且已出资到位的注册资本均不低于30%

3)提供上述(1-2)项证明性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4

人员

具有10名以上相对固定,能够承担法律、摄影、摄像、以及音像制作等事项的专业人员(提供相应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5


5

类似经验

20191月以来投标人具有司法辅拍经验的得3分(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合计:

100

信用等级

(加分项)

三星级的加1分,四星级的加3分,五星级的加5分;

+5

诚信指数

(减分项)

诚信指数在40-30分的扣2分;诚信指数在29-20分的扣3;诚信指数在19-10分的扣4分;诚信指数在9分以下的扣10分。

-10







 说明: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2、上述评分办法均以磋商响应文件文件、评委的判断为准。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3、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4、    如果评审分数畸高、畸低的,应详细说明理由。

5、    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文件处理。

6、    推荐入围数量及合同签订:由评标小组推荐2家服务单位入围。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

扬中市人民法院执行司法网络辅助服务机构

招标采购合同

为了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降低执行成本,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特就乙方为下文第一 条拟议的有关事宜(以下简称辅助服务)提供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在服务期限内就甲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事务,向甲方提供如下范围的服务,乙方应指派专业经纪人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辅助服务:

1、协助法院调查核实拍卖财产现状、权利瑕疵、过户条件、所欠税费等情况;承担法院受理的强制执行案件中已决定公开拍卖、变卖财产的相关辅助工作;

2、协助法院联系在公安机关有备案的开锁公司对标的物进行开锁;

3、协助法院查明拍卖财产实际占有、租赁使用以及瑕疵情况、不动产以及进行标的物的现场勘验,调查拍品详情如欠费、周边交通、学校、商业等配套设施信息等,填写《现场勘验记录表》,并按照要求拍摄照片、视频、VR、文字说明等,使用无人机对大型标的物进行航拍(如:土地、厂房、写字楼等);

4、协助法院对不经评估的拍卖财产进行询价,派出询价人员收集整理询价所需的材料,开展询价工作并出具询价报告,协助办理询价报告的邮寄等工作;

5、展示、推广拍卖财产、接受咨询、保管和引领查看拍品;协助法院张贴公告,并拍摄现场照片存档,将拍卖公告信息登报,联系各方送达拍卖文书;

6、协助法院制作《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法律文书,并交由承办法官审查;

7、协助法院办理资料整理、录入、上传、成交确认手续、交接手续等;

8、负责向意向竞买人提供网络司法拍卖及标的物情况的咨询服务,由客服人员接听咨询电话并耐心解答客户提问,指导客户参加网络司法拍卖;

9、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网站、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展示、宣传拍品信息;

10、协助法院组织实施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物现场看样,根据看样预约情况,确定看样方案,带领看样人员现场看样,维护看样秩序,看样结束后做好收尾清场工作,确保无人逗留、拍品安全无损,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看样情况,完成《看样反馈表》,供法官查阅;

11、协助核查拍卖保证金,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跟进案款到帐,拟定案款分配方案;

12、协助法院办理交割手续及拍卖标的物清场工作;

13、协助代缴税费、融资咨询、居间中介等服务;

14、协助对拍卖财产进行清理维护、打包搬运、仓储保管(江苏省内应当具备相应的仓储场地和条件);

15、法院委托的其他执行工作辅助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及服务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 经考核,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不中标供

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服务人员具体进场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2、服务费的结算: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为约束供应商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服务费支付采用考核

评价办法。付款方式为先服务后付费(待标的物处置结束后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关主体承担费用),

一案一结付。

 

考核办法

考核项目

考核方法

考核人

频次

考核规则









采购人对照法院各项管

购人


依据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要求,达不


制度考核

理规定

供应商

不定期

到要求严格扣减相关费用。















按照采购人《处置团队流程规定》的






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外包工作。






即:



采购人不供应商共同组



1、符合处置条件的案件应在十五个







完成期限考核

成,以表格进行季度检

购人

1/季度

工作日内完成该不动产的询价工作,




查,检查结果双方签字确

询价报告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送达当



供应商








认。



事人。











2、被执行人配合执行的应在二十个






工作日内清空涉案不动产;






3、在拍卖款到账后十个工作日内帮






助竞买人过户不动产;






4、五个工作日内配合法官将不动产






付竞买人。






5、根据以上时限要求,每发现一处






不合格项扣除1分,低于90分为不






合格(满分100分)。












1、拍品成交数达到总拍数卖标的



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






成,以表格进行季



90%,成交转化率不低于90%


质量要求

采购人

1/季度



度检查,检查结果双方签

2、有效投诉不超过外包事项的2%








字确认



3、每发现一处不合格项扣除1分,


低于90分为不合格(满分100分)。














满意度调查

采购人负责满意度调

采购人

1/

低于90%为不合格


内容并组织进行,



以问卷调查为主,其






他方式为辅。















拍卖标的的保管期间若毁损灭


特别要求


采购人

1/

失,外包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方



式一,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方式二,仓储地点购买一定数额






的保险,受益人为扬中市人民法院)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应全面、及时地向乙方提供执行案件的有关书面材料。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若甲方未依约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有权相应顺延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4、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本协议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5、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向乙方传达甲方的意见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交真实、准确的资质证明等信息。

2、乙方应在提供辅助服务过程中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3、乙方应在提供辅助服务过程中遵守相关程序、操作服务规程。

4、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向甲方传达乙方的建议和需求,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不得在提供辅助服务过程中收受执行案件当事人财物及拒绝退还应退费用。

6、乙方不得无故拖延期限,导致执行案件无法及时结案。

7、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上述辅助服务并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收费。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乙方将为提供服务需要在必要时及时告知甲方工作进展,同时,为了保证及时、有效、迅速地完成乙方的工作,乙方可以在必要时向甲方询问相关信息。

8、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内容承担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和为本协议之目的,除非政府机关要求或者法律规定,乙方不得将该等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雇员除外), 或者用于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目的。保密信息指公众通常无法获取的、且因此性质和特性将被处于类似情况下的理性自然人视作保密信息的信息或材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应就其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损害承赔偿责任。守约方

并有权不提前书面通知违约方的情况下随时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扬中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现行有效之《仲裁规则》。

第七条 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捺印或加署公章之日生效。

2、本协议的签署、履行、解释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文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为具有同等效力的原件。

4、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5、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设置,协议条款的具体内容应当以条款的具体规定为准,而不应参考该标

题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话: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采购代理机构鉴证:

 日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编号:               

名称: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 报价表 ……

四、资格证明文件    ……

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七、服务与承诺    ……

八、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九、供应商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说明:本目录内容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准内容需要,自行细化或补充目录条款及内容)

 

 

 

 

 

 

 

 

 

 

目录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服务名称:                                            

3、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为       元人民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江苏富华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江苏富华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址:                      

   话: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期: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目录三、 报价单                     第(      )轮

序号

标的类型

标所所在地

辅助工作收取费用

合计

最高限价

投标人最高报价

 

1

不动产

辖区市范围

3000/每拍案



省内不同市辖区

3500/每拍案


省外地区

4000/每拍案


 

2

一般动产

辖区市范围

1000/每拍案



省内不同市辖区

1200/每拍案


省外地区

1500/每拍案


 

3

特殊动产

辖区市范围

600/



省内不同市辖区

800/


省外地区

1000/


4

其他情形

股权

800/每拍案



同一案件中有多项拍卖动产的

20000/每拍案


同一案件中有多项拍卖不动产的

50000/每拍案


是否小微企业

 是□否□

  









说明:

1、请注明是第几轮报价;

   2、第一轮报价表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第二轮的报价表应提前加盖单位公章,

并单独携带,不需密封,供磋商报价时使用。

3、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后上打“√”

4、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5、供应商响应性报价超过苏高法【202038 号附件二收费上限的,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需提供)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目录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要求规格

供应商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要求规格

供应商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七、服务与承诺(格式自拟)

服务与承诺

我公司就项目编号为                 项目服务承诺如下:

 

目录八、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目录九、供应商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供应商项目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业主联系方式

主要工作内容

获奖情况(如有则填写)

备注

1







2







3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所有认证、证明、业绩和奖项均需要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情形的,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并在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提供照片)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若有)

                               

 声明人:(公章)

                             期:              


 
责任编辑: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