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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带头“云”办案   示范引领作表率
  发布时间:2020-03-23 16:28:30 打印 字号: | |

3月23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晓军担任审判长,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通过网上视频庭审系统依法审理两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开庭前,朱晓军院长仔细查阅案卷资料熟悉案情,认真做好庭审准备工作,并熟练掌握了互联网法庭系统的操作规范,为互联网开庭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庭审现场,全程视频信号稳定、画面传送清楚、声音清晰,审理进程规范有序。经评议,合议庭对两起案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在疫情防控期间,院长带头网上办案不仅有效推动了“百日清案”专项活动,也带动全院干警线上办案热情,为全面推进互联网庭审常态化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从全市法院首例线上开庭到依托中国移动5G技术审理镇江市首例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在全民战“疫”的特殊时期,我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引导当事人利用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信息化手段办理诉讼事项,鼓励激励员额法官灵活运用智慧庭审平台审案办案,确保了执法办案和疫情防控两不误,提升了在线诉讼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