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部署要求,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5日起,本院恢复部分线下诉讼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原则上以线上为主。工作人员引导群众办理网上立案、邮寄立案。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事宜的,可直接联系跟案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因疫情防控需要,若紧急情况或特殊原因,诉讼服务中心可为镇江市内群众提供线下立案服务。信访接待中心暂时继续关闭,当事人可通过电话、网络、邮寄等方式进行。
2、需要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的人员必须持本人电子健康码(绿码)或村(社区)健康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佩戴口罩并接受测温后方可进入院区,证件不全或体温不正常者一律不得入内。
3、线下诉讼服务实行流程节点管理:
①分时段办理。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②控制人员数量。证件齐全及体温正常者进行登记后领取流水号牌,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分批进入诉讼服务大厅(每批次不得多于5人)。其余人员在指定区域等候,防止人员扎堆聚集。
③严格防控措施。请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全程佩戴口罩交流,办理事项结束后及时离开。
4、疫情防控期间,庭审原则上以线上为主。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网上庭审的案件,经本院审查批准,可以现场庭审。旁听庭审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线上观看庭审直播。民商事纠纷请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PC端和小程序端)在线调解。
5、派出法庭参照院本部方案恢复部分线下诉讼服务。
6、疫情防控期间,其他防控要求不变。
特此通告。
扬中市人民法院
2020年3月4日
导诉:0511-88286807
诉讼服务中心:0511-88286872
一般信访:0511-8828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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