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为督促破产管理人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巩固安全生产成效,我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署会。
会上,民二庭庭长丁剑锋传达了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动员会精神,要强化政治责任,着力解决问题,加强统筹协调,严肃工作纪律,坚决完成党中央交办的专项整治任务。此次专项整治督导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集中督导,从12月开始到2020年2月底,督导组分赴市县指导帮助查找问题、案卷整改措施,督导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整改提升,从2020年3月到11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第三阶段考核评估,2020年12月,形成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报告。
最后,他要求各破产管理人迅速传达贯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人心;迅速开展自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做到一企一档,责任到人;迅速进行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全程进行监督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