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威亮剑】公安协查助执行,成功抓获“失踪”老赖
7月11日下午,执行指挥中心收到公安机关发来的短信:“祝某某,在某宾馆有登记信息,请前往核实调查”,表明被执行人祝某正在我市的一家宾馆。中心执行员立即与案件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并协同赶往现场。
此案中被执行人祝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在郭某处购买钢材,后因祝某拖欠其货款而被郭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祝某应支付郭某货款5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祝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申请人郭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曾多次尝试联系被执行人均无果,后向被执行人居住当地基层组织和周围村民调查得知,祝某因经营不善,早就消失无踪,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承办法官也多次对祝某财产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被终结了本次执行。随后,我院执行局将本案连同一批久拖未决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
“我们是扬中法院的执行人员,请你配合我们的执行工作。”在宾馆里面对突如其来的执法人员,祝某一脸震惊,并被依法拘传至法院。从拘传路上到法院,祝某仍心存侥幸,存在抵抗心理。承办法官向其告知如果查到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根据情节进行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在感受到执行人员耐心释法和严肃执法的双重压力下,祝某主动承认了错误,并在法院的主持协调下,与申请执行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针对部分被执行人人难找、规避阻挠执行等“执行难”问题,我院坚持问题导向,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协作机制,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有效化解了执行案件人难找、物难寻的被动局面,进一步压缩了老赖的生存空间,让老赖无处遁形,对老赖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履行义务。(虞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