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题的解决与否,不仅严重损害司法权威,更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院高度重视涉民生类案件的执行工作,主动开通绿色通道,将涉及弱势群体的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予以优先执行,切实保障和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年仅4岁的小雪本该无忧无虑的长大,可是在2018年8月,因发热到医院检查,小雪被确诊为白血病。为给小雪办理户籍和医保以便后续的治疗,其父田某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二人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却为——排除田某为小雪的生物学父亲。然而,在小雪出生满月后,其母朱某便与田某分手后离开,小雪以田某女儿的身份一直跟随田某生活并由其抚养至今。
在疾病、欺骗、巨额医药费的多重打击下,2018年11月8日,田某诉至法院,经我院审理后判决:确认田某和小雪之间亲子关系不存在,同时被告朱某应赔偿田某抚养费4.2万元(截止2019年5月份)、医药费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合计17.2万元。
判决生效后,朱某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且拒绝承担一个母亲应尽的抚养义务。由于孩子病情亟待后续治疗,田某遂于2019年7月17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了解到案件的特殊性后,我院针对此案予以优先立案执行。为了尽早解决双方矛盾,让孩子及时入院治疗,承办法官吴春洪主动牺牲周末休息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面对面沟通、协商。吴春洪法官苦口婆心地和被执行人朱某进行设身处地、推心置腹地交流,利用亲情的力量来感化这位“老赖”母亲。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吴春洪法官耐心地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田某同意朱某在小雪病愈之后偿付上述未赔偿款项(抚养费4.2万元、医药费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合计17.2万元);同时,小雪继续在田某老家湖南进行治疗,治疗费用由朱某根据医院发票筹付,且朱某暂付1万元生活护理费用。(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