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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刑庭集中为受害者发还诈骗款近500万
  发布时间:2019-03-29 15:19:00 打印 字号: | |



3月27日上午,我院在大法庭为到场的40余名被害人发还案款近500万元,并接受受害人联名赠送的三面锦旗。

2017年,被告人黄金发等十七人搭建可人为控制涨跌的交易平台,模仿期货市场进行虚拟的钻石交易,利用市场部经纪人团队诱骗被害人投资,并根据被害人购买情况反向调整大盘,营造被害人自己操作不慎而亏损的假象,共骗取62名受害人总额人民币5577443元,其中单人最高额达人民币606500元。

2018年8月,我院立案受理该案后,刑事审判庭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案情研讨会,重点对各被告人共同犯罪金额的认定、主从犯的认定等对量刑存在重大影响的事实、情节进行讨论,并进行周密部署,确保庭审顺利进行。2018年12月27日,我院对被告人黄金发等十七人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并处罚金,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承办法官多次与各辩护人沟通,动员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积极退赃,弥补被害人的损失,修复社会关系。其中主犯黄金发亲属代为退赃人民币2000000元。同时,刑庭先后两次派干警前往珠海搜查、查封、扣押、划拨被告人的财产,为被害人争取到了实实在在的正义。

案款发还后,承办法官王锋集中为被害人答疑解惑,释明法理,并告诫在以后的投资过程中要认清虚假电子交易平台诈骗形式和手段,切勿妄图盈利铤而走险,损害自身利益。

责任编辑:扬中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