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宗鸣于1992年进入扬中法院工作,在27载岁月中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勇于创新,在平凡的岗位中展现了一名优秀女法官的精神风貌。她先后被镇江中院评为人民满意法官,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
身为开发区法庭庭长,遇到矛盾容易激化的棘手案件时,宗鸣总是挑起大梁冲在第一位,凭着多年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能力,使当事人心服口服。
冯某与何某是前后邻居,何某在自家屋后种植了两棵洋槐树,枝繁叶茂,已经严重影响到冯家的采光和通风,大量的落叶也给冯某增加了清扫的压力,到了夏天,树上的刺蛾更是让冯某及家人苦不堪言。村委会曾出面做双方的工作,但是何某一直没有将树砍掉,双方之间矛盾不断加深,冯某一纸诉状将何某告上法庭。宗鸣与承办法官对案情认真分析后认为:若简单判决何某立即砍伐两棵洋槐树,只能解决眼前的问题,若不能真正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那么此次砍伐洋槐树将会是两人矛盾升级的导火索。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尽可能地维护乡亲村邻之间的和睦关系,宗鸣与承办法官数次实地勘察现场,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基础上,通过从“情、理、法”多方面动员双方当事人要互让互谅、以和为贵。感动于法官执着的精神,何某主动表态同意砍掉两棵“扰人”的洋槐树,冯某也随即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这起困扰双方一年多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二人握手言和。
“真正的‘司法为民’,是事事以民为本,时刻心系群众,任何时候都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摆在第一位。”她总是这样勉励身边的年轻干警,更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的为民情怀。
宗鸣主动创新,从不墨守成规。开发区法庭植根基层,直接面对群众,处在矛盾的最前沿、社会管理的第一线,在服务辖区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上,有着不容推卸的责任与担当。为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宗鸣主动与辖区内司法所相关领导研究商讨,合作建立“庭所共建”长效机制,双方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实现法庭和司法所全方位、多角度的无缝对接,形成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保障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一起拆迁安置补偿款纠纷中,村民王某某与该村村委会就拆迁款未达成一致协议,王某某诉至法院。开发区法庭收到诉状后,宗鸣发现,该案案情虽不复杂,但是为了能妥善地化解纠纷,她随即联系八桥镇司法所调解员,第一时间针对此案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多次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双方终于心平气和达成一致意见。
宗鸣说:“作为一名女法官,我愿以己之力让冰冷的法律多一些柔情,让威严的法庭成为老百姓的信赖所在,让法治情怀不再是一句空话,这就是我要坚守的法官本色。”
来源:2019年3月8日《江苏法制报》第A06版: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