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我院连续组织召开三起“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被执行人江苏绿扬电子仪器集团有限公司在我院被执行的案件有78件,执行标的额5277万余元。公司和关联公司基本处于歇业状态,账面无存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执行过程中,部分债权人同意对江苏绿扬电子仪器集团及其子公司江苏绿扬生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扬中市绿扬机电有限公司移送破产审查。我院经审查作出民事裁定,依法受理三家公司破产清算案。
受理案件后,我院本着依法、高效、有序的原则扎实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发布债权申报公告,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日期, 参与破产企业相关财产清点、组织清算工作。在陆续召开的三家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合议庭宣读了债权人会议职权,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组织债权人对管理人提出的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费用筹集方案等进行表决。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内部配合衔接,全力做好“执转破”案件审理工作,为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