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柔,1989年生,广西人,钱刚,1972年生,扬中人。2016年底,钱刚到广西出差时与负责接待的李柔相识,此时,李柔与自己丈夫的感情正处于低谷。在钱刚的前言蜜语加各种许诺的攻势下,二人相识仅一个月,李柔就与自己的丈夫离婚,离婚第六天,李柔便同钱刚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李柔不仅将自己的户口迁到扬中,还将自己与前夫所生的女儿一同带到扬中来与钱刚生活。但结婚还不到一个月,钱刚就以自己的公司周转困难为由让李柔四处借钱,李柔遂向朋友借款数万元,没过多久,钱刚又以自己周转困难为由,让李柔通过网贷借了几十万元。结婚大半年来,钱刚基本都是待在家中,无所事事,还经常对李柔的女儿恶言相向,两个人也少有沟通,多有争吵。就这样,李柔不仅没能过上钱刚许诺的那种“阔太”生活,反而沦落到连基本的生活开销都要靠刷信用卡来维持的地步。现实给了“单纯”的李柔一记重击,结婚第八个月,李柔便带女儿回到了广西老家。为了尽快结束这段让她后悔不已的婚姻,李柔多次向钱刚提出离婚要求,但钱刚不但不答应,还对李柔放出了狠话。最终,李柔选择通过诉讼来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
法院认为,李柔、钱刚经依法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二人年龄差距较大,从相识到登记结婚的时间也较为短暂,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李柔离婚后一周内,在与钱刚无足够感情基础的情况下就登记结婚,实属草率。婚后二人感情不睦,未能建立起稳定、和谐的夫妻感情,且因经济、小孩抚养等因素,双方矛盾加深,婚后不到9个月李柔便离开扬中回广西老家居住,可见二人已难以共同生活,双方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法院对二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认二人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于李柔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准予李柔同钱刚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