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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借力新媒体直播诈骗案庭审
  发布时间:2018-11-16 10:37:00 打印 字号: | |





11月13日下午,我院刑庭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镇江市广播电视台携手镇江市司法局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全程录制,《一起镇江》App也进行了同步直播。

2018年6月,被告人朱某某在福建省厦门市纠约被告人张某某、文某,三人共谋通过编造在网络上贷款、购买商品不需归还、不影响贷款人征信的谎言,以帮忙操作取得贷款支付手续费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2018年7月2日至7月7日,三名被告人通过以上手段在扬中市诈骗作案4起,骗取被害人财物8000元。我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某、张某某、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三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在庭审中均能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三名被告人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此次直播吸引了上千名网友在线观看并评论,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责任编辑:扬中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