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是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创建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好水平的推进城市发展。扬中法院根据扬中市委安排部署,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切实将创建要求落到实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一是参与志愿活动。组织干警开展“文明扬中你我同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期间,我院干警积极履职,认真负责,劝导市民遵守交通秩序,督导沿街商铺不得店外经营,做好责任区域范围内路面简易保洁工作,引导市民形成良好、自觉的出行习惯,齐心协力打造文明礼让、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是打造文明窗口。在诉讼服务中心显著位置摆放宣传牌、展播公益广告,大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氛围。设立“学雷锋志愿岗”,负责引导当事人诉讼并提供法律咨询。便民措施温馨周到,配备雨伞、纸笔、老花镜、便民药箱、轮椅等物品。出入口设有无障碍设施,停车场设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干警着装上岗,文明用语,规范服务,严禁“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行为。
三是严惩失信行为。严惩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快速执行涉民生案件,市重点项目案件、群体性执行案件,重拳治理失信行为。今年以来,在网站、微信、微博平台曝光“老赖”200余人,利用大屏幕全天候滚动式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0余人,强化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助推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发展。(朱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