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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留住特殊的亲情当事人送锦旗表示感谢
  发布时间:2018-10-23 10:26:00 打印 字号: | |

“朱法官,真的太感谢您啦”,9月28日上午,当事人吴某专程来到扬中法院朱沪生工作室,将一面锦旗送到朱沪生手里,连声向朱沪生表示感谢。

今年3月10日晚,吴某丈夫何某某酒后驾驶电动车与一重型挂车相撞当场死亡,经法院判决已获得实际经济赔偿46万余元,由何某某儿子何某领取5万元办丧事,其余暂存法院财务科;何某某单位给予捐赠和补助合计18万余元,全部由儿子何某收取。为向法院提取补偿款,何某决定只给继母吴某2万元了结。吴某没有答应,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继子和婆婆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

在立案前,法院工作人员首先引导双方当事人到朱沪生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朱沪生接手此案后做了大量的前期了解准备工作。她调查了解到死者何某某年轻时曾经犯法坐过牢,当时前妻已故,年仅一岁的儿子何某一直由何某奶奶抚养长大;何某某与吴某组成家庭后,共同抚养已经十岁的何某长大成人,目前何某已经工作并结婚生子。

朱沪生先找到吴某进行沟通。吴某认为,自己是死者生前合法妻子,何某虽为继子,但自己同样为何某的成长、结婚生子、购买婚房付出心血和代价,应当获得三分之一的补偿份额。朱沪生随后找到何某,何某也道出自己只愿意给吴某两万元的原因:一是自己父亲生前买了一份意外保险,受益人是继母吴某,父亲死后吴某已经拿到了18万元的保险金;二是自己有了家庭和孩子,生活负担加重,吴某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担心将来的生活中无法为他像亲生母亲一样帮衬照顾。因此何某心里觉得吴某不应当再去分割父亲的补偿金。

按照法律规定,吴某、何某、何某某母亲都是何某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利分割补偿金。为了既能依法分割遗产,又不破坏亲情关系,朱沪生尽力做何某的思想工作,先向何某阐明根据法律规定,继母吴某作为父亲生前的合法妻子,同样有权利继承遗产,这是无法反驳的事实。接着朱沪生从一位母亲的角度劝导何某,吴某跟其父亲也生活了二十余年,自何某年幼就照顾一家人生活,虽然是继母也有养育之恩,何某失去了父亲,同样吴某也失去了丈夫,五十多岁的年纪无依无靠,如果连补偿金都拿不到,今后的老年生活如何维持,更别谈得上何某之前担心的能否帮衬照顾自己的小家庭。朱沪生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说服何某回转心意。何某答应将依法分配的钱给吴某,并向朱沪生坦言:“幼时吴某的到来给家庭带来了希望,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关心和帮助,自己一时脑子转不过弯,经过你的开导,我想通了也明白了,于情于理我都应该把钱给她。”

得到何某同意后,朱沪生立马打电话告知吴某,最终两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激动地握着朱沪生的手连声道谢,甚至表示要给一部分钱作为答谢,却被朱沪生严词拒绝。随后,朱沪生又温和地开导吴某,将继子何某的心里话告诉了吴某,她说此次之所以诉前调解,不让亲人对簿公堂,就是为了挽回家庭,再续亲情。虽然何某某已经去世,但是吴某和何某家人二十年来生活的情分还在,希望双方冰释前嫌,过好今后的生活。

近年来,扬中法不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聘请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退休法官回到工作岗位,最大限度的缓解审判压力、减轻当事人诉累以朱沪生、黄为群为代表的退休法官被返聘回法院后,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继续发挥余热,每年成功诉前调解纠纷数十起,获得群众的交口称赞。(解珍瑾)

责任编辑:扬中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