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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仍谎称帮忙冲银行业绩,骗走众多同学朋友10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18-08-23 15:04:00 打印 字号: | |

8 月 9 日,扬中市人民法院首次采用 7 人合议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出生于 1993 年的王某某从去年 8 月到今年初,骗走了 29 人 100 多万元,用于网络游戏和电竞赌博,受害人大多是他的同学和朋友。

王某某从大学开始就沉迷于网络游戏,曾经打过一段时间的职业比赛,还拿过冠军,在电竞圈内也算名人。后来他迷上了电竞赌博,背负了十几万的外债和信用卡债务。王某某向父亲坦白后后,遭到其父痛斥,并帮助王某某把债务还清。没想到王某某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愈演愈烈。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1 月,王某某虚构要给自己供职的银行冲业绩的事实,通过将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 C5 网络交易平台的充值二维码发给被害人直接支付等方式,供自己在该平台消费,共诈骗作案 29 起,犯罪金额合计人民币 1014293.41 元。经调查,2015 年 7 月,王某某进入某国有银行扬中支行工作,2017 年 10 月左右,王某某就从银行辞职,但此后他仍然谎称需要给银行冲业绩继续行骗,而他自己在游戏和赌博中投入的钱远不止诈骗所得。2017 年 11 月 5 日,王某某离家出走,今年 1 月 19 日,他在长沙被警方抓获。

5 月 22 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某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对王某某进行法庭教育时提到,有一段王某某的供述让人印象深刻:“我一直没有放得下在网上赌博,我很喜欢看电竞比赛,我很享受那种买的比赛赢了的快感,而且我自已也很好强,也想通过这个翻身,还有些电竞圈的朋友说会有内幕透露给我。于是我就继续刷我的信用卡购买饰品去下注 ……” 

“说我鬼迷心窍也好,说我一时沉迷其中无法自拔也罢,总之把这件事当成一个教训,对受害者说声对不起”,在自我辩护环节,王某某这样说。他还表示,之所以想到骗钱,是因为当时“自己心有不甘,思想有些混乱”,想把在游戏和赌博中输的钱赢回来。

扬中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王某某在公安机关对其讯问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王某某的父亲已经代其退赔两名被害人 132962 元,可酌定从轻处罚。最终判决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3 个月,罚金人民币 10 万元,对王某某未退赃的 88 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江苏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待网络游戏要适度,对待非法电竞赌博要抵制,切勿因一时之快从事非法行为,拆东墙补西墙,东窗事发无法弥补。该案对王某某本身的教训以及对家庭带来的伤害是沉重的。

 

责任编辑:扬中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