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项表彰会。我院执行局干警赵小通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执行系统先进个人。
赵小通同志于2015年3月调至执行局,2016年荣获我院“办案标兵”的称号,年均办案数量超过300余件。他时刻秉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办案理念,成功执结食客唯鲜餐厅劳动争议系列案件、镇江金手指电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等多起涉民生类群体性案件,切实维护好每一个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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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通同志于2015年3月调至执行局,2016年荣获我院“办案标兵”的称号,年均办案数量超过300余件。他时刻秉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办案理念,成功执结食客唯鲜餐厅劳动争议系列案件、镇江金手指电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等多起涉民生类群体性案件,切实维护好每一个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