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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时回复我院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17-11-1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我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企业之间买卖合同纠纷时,发现当事人扬中申扬换热设备有限公司在合同管理、人员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存在问题,遂于2017117日向该公司发送(2017)扬法建字第2号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一要强化依法经营理念,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二要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员工从业行为;三要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其中,对如何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我院提出了操作可行的具体司法建议。

扬中申扬换热设备有限公司十分感谢和高度重视我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专门聘请专业律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增强依法决策理念,强化依法经营举措,并于1115日将整改措施及时复函我院:(一)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制定相关法律培训计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对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二)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员工从业行为。对业务人员对外签约等事项实行一事一授权并注明有效期;对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实行盖章审批和文件登记、存档备案制度。(三)完善公司印章保管和人事管理制度。使用公司印章要有记录,及时收回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合同等;对离职人员尤其是业务人员在办理工作交接同时,及时书面通知客户和相关联系单位。(民二庭:方荣国  研究室:何维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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