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法治办联合发文表彰了50名在指导镇(街道)、村(社区)法治建设,深化法治型、服务型先进党支部建设工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员,我院吴春洪同志被评为镇江市优秀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
吴春洪同志担任扬中市八桥镇永胜村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以来,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与村“两委”无缝对接,主动融入村级管理和相关事务,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得到基层较高的评价。
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研工作。自工程全面实施以来,主动与村主要领导进行电话沟通,并参加村两委重要工作会议。结合永胜村的现实情况认真梳理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同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2017年5月9日,会同八桥派出所与村干部一起做工作,调处了卢顺群与顾学保多年的邻里纠纷。
立足本职,主动提供法治服务。因势利导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村干部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努力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积极指导协助村开展“法进千家”法治惠民活动。2017年5月17日主动联系开发区法庭现场开庭审理一起农村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案件,以案释法,全镇各村调解员和数十名群众参加,进一步扩大了受教育面,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着眼未来,谋划法治指导活动。为更好地维护基层长治久安,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吴春洪同志和村两委共同努力,全心全意为农村发展服务,重点以网格化为管理手段,以提供全方位服务为核心,结合大走访活动,促进永胜村各项工作。积极围绕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督促依法办事,每月定期到村和社区了解民意、掌握民情,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法治满意度、助推社会和谐,全面提升基层平安法治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