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报送的《扬中法院注重“四个狠抓”不断促进学术讨论组织工作成效明显》的信息被省法院2017年8月1日第54期简报刊用,原文如下:
扬中法院注重“四个狠抓”不断促进学术讨论组织工作成效明显
2011年-2017年,扬中市法院连续六年在全国法院系统第23届至第28届学术讨论会上论文获奖。2014年和2017年分别荣获第九届和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二等奖各1篇。2013年-2017年,扬中法院四次荣获全省法院系统第24届、第26届、第27届和第28届学术研讨会组织工作先进奖。在全省法院第28届学术讨论会上有4篇论文分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主要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党组高度重视。每年都将司法调研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之程,将学术讨论列入法院争先创优重要项目;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学术讨论会的组织工作。领导大力支持。在时间、资料和经费保障上给予论文作者大力支持;在论文选题选材、构思论证、文章结构布局、文字语言表达等方面给予论文作者具体指导,院领导亲自执笔撰写学术论文且在全国获奖。二是狠抓调研人才培养。广泛发动与重点培养相结合。专门发文动员和鼓励全院具有调研兴趣爱好的干警积极参加论文征文活动;突出重点实行论文征集指定作者制,即指定具有法学硕士学历以上或其他具有一定调研能力的青年调研骨干为论文作者。培养精英与培育新人相结合。以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征集报送为平台,培养形成一支年纪轻、学历高、善研究、敢担当的调研人才梯队;注重培养重点、培育新人,确保调研人才不断层、学术讨论不脱节。三是注重学术论文质量。邀请专家学者指导。每年邀请高等院校和省法院专家学者对论文选题和写作进行指导,以提高论文质量;通过专家学者点评及时发现和挖掘重点选题,从而选择和重点培植精品论文。注重学术论文的原创性。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杜绝和禁止学术论文抄袭等不端行为;对报送省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参赛的学术论文,多次进行原创性检测,确保论文重复率不超过10%。四是完善调研激励机制。全院通报表扬。对于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论文获奖作者,专门发文给予全院通报表扬,号召全院干警向先进个人学习,并在全院总结大会上给予表彰。多种奖励并举。采取年终推荐考核优秀、考核加分、物质奖励和优先提拔使用等多种奖励方法和激励措施。1名干警两度在全国法院论文获奖,被提拔为研究室主任后又被上级组织部门提拔到其他单位任领导职务。
(朱 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