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局,我们发现当事人了,现在需要你们马上出警”,周末清晨的宁静被当事人焦急的声音打破,执行局吴春洪副局长放下电话,立即通知书记员,开着警车跟随当事人的车子将正在棋牌桌上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带回法院羁押室。
申请执行人陆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曾在2015年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2015年11月底前一次性结清案款41万元,后被执行人躲避拒不见面,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12月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退休工资、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扬中市新坝镇农贸市场的房产一套采取了查封措施。因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被采取查封措施的农贸市场的房产又被被执行人转手卖给他人做买卖,因考虑房产拍卖可能会产生的交付困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7年年初接手本案的吴春洪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又重新采取各项查控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正在一筹莫展之际,申请人的电话给了吴春洪一丝希望……
经过双方长达五个多小时的协调无果后,吴春洪果断宣布对被执行人采取送拘措施。在填写拘留决定书的时候,被执行人按捺不住心中的恐慌,不断打电话进行救援,终于在被执行人的一位公务员亲戚的担保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以18万元了结此案,同时申请人配合被执行人解除对其位于扬中市新坝镇农贸市场房产的查封和其个人工资的冻结,方便其完成与他人的房屋买卖交易。
“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的追求”,吴春洪时刻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这样的承诺。
(林星 刘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