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照江苏省高院关于《协助台湾地区送达文书函》的要求,新坝法庭成功对一起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委托的离婚纠纷案件法律文书进行了送达。此次委托送达,是我院首次依照海峡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合作开展台湾地区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8月21日,新坝法庭收到江苏省高院协助台湾地区送达文书的函件后,庭长高度重视,专门安排人员进行专项送达。经过系统核查,该受送达人已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送达人员根据系统中联系方式联系徐某,徐某要求第二天十点左右到法庭自取。8月22日十点过后,迟迟未见徐某,送达人员及时电话联系,徐某表示暂时有事在外,来不了。经送达人员与其确认送达地址,其要求送至家中由其父母代收。8月23日上午,送达人员早早赶到送达地址,但无人在家,经电话联系其父母外出买菜,送达人员耐心在外等待,直至徐某父母回家,确认受送达人父亲身份情况及其同住关系后,依法由受送达人父亲代为签收了相关法律文书,最终圆满地完成了本次法律文书送达任务,并将送达回证邮寄至省高院立案庭负责法官。
一直以来,新坝法庭十分重视司法互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及相关规定做好司法互助工作,并认真学习相关互助协议和新规定,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从而适应新的司法形势发展需要。
(郭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