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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院长审案当庭宣判全程网络视频直播
  发布时间:2017-07-31 16:26:00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宋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日前,扬中法院一次庭审中,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岳益民敲响法槌,对宋某犯盗窃罪一案当庭作出判决,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
法庭查明,2017年4月15日,被告人宋某采取攀爬围墙、翻窗入室的方式进入扬中市三茅街道南江村耿某家中,未窃得财物。宋某欲离开现场时,发觉房主回到家中,遂从房屋北侧窗户逃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岳益民认真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和被告人的陈述、答辩,有序安排控辩双方举证、质证,牢牢掌控庭审节奏。整个庭审活动条理清楚、程序规范,既保障了被告人在庭审中的合法权益,又使整个庭审过程合理流畅、简洁高效。庭审最后阶段,岳益民对被告人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法庭教育,希望他从中吸取教训,悔过自新,走好人生路。随后,岳益民宣读了判决书。
记者获悉,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扬中法院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形成了院庭长办案的新常态。该院法官们认为,“一把手”院长带头承办案件,既是对司法改革要求的落实,同时也对全院提升案件审判质效起到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
来源:7月26日《镇江日报》第12版:风采
责任编辑:扬中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