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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江晚报》:环卫工贸然操控垃圾车疏忽大意致同事身亡
  发布时间:2017-06-16 16:17:00 打印 字号: | |
操作垃圾车时疏忽大意,将同组清洁员夹伤,此后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扬中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处扬中环卫工马冬(化名)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马冬是扬中市某环境卫生管理所驾驶员,每辆垃圾车三人一组,清洁工周某是组员之一。马冬平日的工作,就是驾驶垃圾车将辖区内的垃圾集中运到垃圾中转站。
去年12月26日,马冬在扬中市三茅街道某江边垃圾中转站内操作垃圾车时,没能注意到周某站在垃圾车倒斗与车厢之间,在没确认垃圾车四周安全的情况下,按动关闭倒斗按钮,致使周某被夹在垃圾车倒斗与车厢之间,致胸腹脏器闭合性损伤,后经扬中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马冬交代,案发当日,周某反映垃圾车车尾处的门上挂了一个蛇皮袋子,拉不下来并且比较高。他找到一把美工刀想将蛇皮袋子割下来,为了方便切割,便返回驾驶室操纵升降按钮将车后门往下放一点。哪知道刚一按按钮,就听到另一组员林某急喊“快抬起来”。他赶紧按动按钮,将车后门又抬起来,随即发现周某已经倒在了地上。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冬贸然操作垃圾车后门的升降按钮,未能注意到清洁工周某站在垃圾车倒斗与车厢之间,以致周某死亡,依法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结合马冬具有自首、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5月6日《京江晚报》第A06版:城事
责任编辑:扬中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