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院刑事审判庭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妇联纪念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25周年暨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我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一是立足审判,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严惩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暴力犯罪。联合镇江、扬中两级妇联设立康乃馨家庭工作室,加大对侵犯被害妇女儿童人身权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力求案结事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女性、未成年人罪犯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其辩护权。
二是机制创新,建立未成年人特色审判机制。采用“圆桌审判”方式,邀请合适成年人担任“临时家长”参与刑事诉讼,引入涉少刑事审判心理干预机制,依法保障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推行“成长护航工程”,开展判后回访帮教工作,建立帮教制度和帮教档案,促使其彻底改过自新,避免重新犯罪。
三是职能延伸,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与市妇联联合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活动,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加强与各乡镇妇联、团委的联系和协作,开展失足妇女、青少年帮教活动,模拟法庭进学校活动和妇联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近三年共开展妇女儿童维权讲座11期,送法下乡4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