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民一庭在审理一系列涉及保安人员(劳动者)与物业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个别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仍存在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违法现象;二是有些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对工作时段、夜间睡岗工时如何折抵等内容约定不明,导致对劳动者的加班时间难以认定。上述问题的存在,其主要原因在于劳务派遣单位劳动法治意识不强,执行劳动法律不力,极易产生劳动争议纠纷。
为此,我院于2016年11月15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送(2016)扬法建字第1号司法建议,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劳务派遣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违法情形,并依法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强化对劳务派遣协议中劳动基准规范的执法检查,倒逼用人单位明确劳动者的工作时段,规范用工行为,减少和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的产生。三是推广格式范本,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对夜间睡岗工时计算标准等容易产生劳动争议的事项,可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事先明确约定,并制定格式范本,向物业公司及相关用人单位推广。四是及时发现劳动争议的苗头现象,推动劳资纠纷多元化解。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违规的苗头性现象和劳动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动约谈用人单位,促使其自查自纠。整合社会多元力量,对涉及工资报酬的纠纷,强化会商与对话,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函我院,对我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表示感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解决方案,提出了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要求劳务派遣等用人单位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切实履行用工者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利用《法治在线》及各类媒体以案说法,扩大劳动法律法规的普及面。二是加强对劳务派遣行业的劳动检查。开展对劳务派遣大为等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去情况、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法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三是充分发挥企业家协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与县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工业园区加强联系,发挥联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引导企业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四是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经调查处理,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劳务派遣单位等用人单位,依照法律及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