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拒不搬离涉诉房屋,被法院强制“请出”。11月15日下午,我院快速组织,迅速出击,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威慑力。
申请人马某(女)与陈某(男)因感情破裂,经我院判决离婚,婚姻存续期间所购房屋归马某所有并登记,但陈某父母拒不迁出该房屋。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马某以陈某父母作为被告提起排除妨害诉讼,要求陈某父母搬离涉诉房屋。经依法审理,我院作出判决支持马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陈某父母仍拒不理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但陈某父母态度强硬,对我院送达的执行通知、迁出公告置若罔闻,毫无主动迁出之意。我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执行现场,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带队,执行干警、法警有序劝离围观群众,隔离执法区域,并进行执法拍摄。但被执行人另一儿子试图阻拦,被执行人也开始撒泼耍赖,老太抓着座椅不放,老头倒地不起,经随行医生诊断两被执行人身体均无碍后,法警将其强制“请出”涉诉房屋,同时将新锁钥匙交付申请执行人马某。
排除妨碍类执行耗时长、费精力,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题。本次强制执行,从组织出动到执行结案,院领导指挥有力、得当,干警行动迅速、果断,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极大彰显了我院执行工作的高效性、威慑性。
(高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