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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总支被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07-07 15:13: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镇江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表彰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干警的决定》,我院党总支被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党总支认真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型、服务型”先进支部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院审执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荣誉是鼓舞更是鞭策,我院党总支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继续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根本、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关键,进一步加强党总支自身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求真务实,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扬中做出更大贡献。
另悉,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党总支书记陈前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新坝法庭副庭长聂道胜被市委评为“扬中市优秀共产党员”。
责任编辑:扬中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