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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领导调研指导新坝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总结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06 17:25:00 打印 字号: | |
6月3日下午,镇江中院副院长姚强、民四庭副庭长樊华勇一行到新坝法庭调研,就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总结评估工作听取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我院院长汤国生,副院长朱小中陪同调研。
新坝法庭庭长栾汉勤从改革试点的具体举措、辅助改革的配套措施、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存在的困惑与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并重点阐述了审判团队的设置、院庭长监督指导方式、法官助理的能力培养、激励奖惩机制的建立、当前面临的困难等情况。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结合岗位实际汇报了工作内容与感受体会。
姚院长对新坝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表示,全省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扬中法院自改革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新制度、推行了一系列新措施,将省高院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并在全省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作为试点单位唯一代表做经验交流发言,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姚院长要求要科学客观地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总结:一是加强对审判团队模式运行效果的总结。总结比较“1+1+1” “1+1+2”审判团队模式较以往“一审一书”模式在办案数量、质量上有何差异,评价改革成效不能单纯将办案数字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要将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感受作为评价的重要因素。二是加强对主审法官办案效果的总结。科学总结主审法官的选任标准、职责权限、工作流程以及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审判团队的饱和度,尤其要关注改革后主审法官的直观感受,为全面推行法官员额制提供参考。三是加强对法官助理制度实施效果的总结。法官助理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要加强对法官助理的选任标准、职责定位、使用程序、考核机制的总结研究,对于其所从事的草拟法律文书、调解、保全、证据交换等工作要统计出准确数字,以便建立合理的法官助理选拔、使用、考核机制。四是加强对院庭长监督方式的总结。认真总结院庭长监督方式的不同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探索合理方式,既保证院庭长正确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又确保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有效落实。五是加强对激励政策的总结。激励奖惩机制的建立,能否激发审判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各参与者对激励标准是否满意,有无更大期待。六是加强对扬中法院特色亮点工作的总结。改革中,扬中法院及新坝法庭勇于尝试、开拓创新,形成不少有特色的新做法,要深入挖掘,归纳到位,为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提供参考。
汤院长强调,镇江中院对我院新坝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向来高度重视,试点即将结束,要严格按照中院姚院长的指示,全面总结新坝法庭为改革采取的各项措施,客观描述所取得的成效,真实反映各参与者的直观感受,大胆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形成可推广的经验,为省高院司法改革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责任编辑:扬中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