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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办公室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6-05-24 17:24:00 打印 字号: | |
5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法[2016]115号文对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院办公室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办公室王波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据悉,我院是镇江基层法院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我院办公室努力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向上报送有针对性、有决策参考价值的信息素材,客观反映法院重大事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服务领导决策和法院审判执行主业。院领导十分重视该项工作,要求信息工作人员要“耳聪”“目明”“手快”,一把手院长经常给信息工作人员提要求、出题目、交任务、压担子,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经常带领信息人员一同下基层调研,带头挖掘信息点,多次为上报的信息把关、修改。配备配强专职信息员和兼职信息员,确保信息工作队伍稳定。在办公室安排专职信息员负责全院信息工作的采编、沟通和通报,在各审执业务部门和综合服务部门配备兼职信息员。围绕推广典型、推动创新,注意编发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新经验、新做法、新亮点信息,充分发挥信息的引领、导向作用。制定了一套完整的信息上报、登记、评比制度,在每年岗位目标责任制中明确了目标任务、计分标准、考核办法和奖励标准,做到责任到室,任务到人。
责任编辑:扬中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