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我院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诉讼来访接待中心的管理工作。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彤,各审执业务部门以及行政科、法警队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朱亚平专委主持。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需要,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我院在新建的审判大楼设立550余平方米的诉讼来访接待中心,设置装有全程监控的13个来访接待室,主要用于审理和执行中接待当事人、代理律师和人民群众的来访以及法官约见等。为规范和加强来访接待中心的管理,我院专门制定了《扬中市人民法院诉讼来访接待中心工作管理规定》。
会上,朱亚平专委详细讲解了接待来访中心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他认为,制定诉讼来访接待中心管理制度,是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门的“六案三难”问题的需要;是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落实在办公室不准接待当事人的需要;是进一步强化司法廉洁、杜绝法官私下会见当事人的需要。
为有效贯彻落实该项管理制度,朱专委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审判执行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将规定内容及时传达到每位干警,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一律不得在办公室接待案件来访人;二是立案庭、法警队、行政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履行来访接待中心的管理服务职能,确保来访接待管理规范有序、安全运转;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办公室接待来访人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查处,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