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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上报的信息被省法院简报刊用
  发布时间:2016-03-01 16:53:00 打印 字号: | |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社会矛盾和纠纷愈加复杂、敏感、多发,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增加了不少压力,寻求并试图建立一种多方参与、多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并存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已经成为共识,近年来,我院不断研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无讼社区”创建工作,成立扬中市基层组织司法协作专题调研小组,与基层组织商讨开展协助法院送达、调解、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纠纷等工作,为审判工作减压。2016年2月29日,省高院《江苏法院简报》第5期刊载我院出台意见推动基层组织协助送达工作的做法,原文如下:
扬中市法院联合市综治办、法治办制定出台《关于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法院送达工作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与群众联系密切、熟悉农村生活环境、信息来源广等优势,推动协助送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着力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成立市、镇(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协助送达联络办公室,具体负责协助送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通报等。各村委会、居委会选派1 至2 名工作人员作为固定协助送达员,并根据需要临时指派人员协助送达。协助送达员主要负责协助法院查找受送达人下落、与法院工作人员共同送达、见证留置送达、配合张贴送达公告及对突发、暴力抗法事件进行劝阻、疏导等。同时,协助送达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涉案当事人通风报信;服从法院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和指挥;不得利用协作送达的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协助送达员有权了解与协助送达工作有关的案件基本情况,并对法院送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法院对协助送达员给予必要的劳务补贴,劳务补贴标准为每完成协助送达(或见证)一次补贴50 元,每件案件劳务补贴最多不超过100 元。协助送达员每次完成协助事项后,当场与法院工作人员共签一式两份协助送达工作登记表,作为考核、补贴及评先的依据。市中院各审判业务庭每季度将协助送达员工作情况报送市联络办,市联络办每半年开展集中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各镇(区)、街道通报。该市还将基层组织协助送达工作情况纳入全市综治、法治建设考核。
责任编辑:扬中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