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扬中法院开展凌晨集中执行行动。
11月12日凌晨5时30分,执行人员已集中完毕,整装待发,随着疾驰而过的警车照亮街道,扬中法院凌晨执行行动拉开了帷幕。
扬中法院本次行动共出动干警15名,分别对位于三茅、兴隆、新坝等地的被执行人采取入户搜查、查封财产等强制措施,共拘传被执行人5名,达成和解4件,执结2件,执行到位5万余元。
洪某与胡某抚养费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胡某应给付申请人洪某半年抚养费3000元,因胡某期满未能履行,申请人洪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尝试与被执行人胡某沟通,但胡某拒接电话、无视短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凌晨,执行法官带队来到被执行人胡某的家中,向其释法明理:如继续拒不履行,则将面临信用惩戒。被执行人胡某当场履给付本案全部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体现了扬中法院打击抗拒执行行为的坚定信心,贯彻落实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